| 东海中学党支部实施党员教育管理“三定期”制度
添加时间:2008-5-8 16:47:35 阅读次数:8080
为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,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,建立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、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党内有关规定,经学校党支部研究,决定实施党员定期学习日、定期交纳党费日、定期党性分析日(简称“三定期”)制度。具体如下:
一、定期学习日制度
确定每月14日、28日为全体党员定期学习日,遇有特殊情况另作通知调整。
每次学习时间确保在2个小时以上,每位党员每年参加集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。学校充分利用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平台资源抓好学习日工作。学习主要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;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;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;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;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、党的纪律和反廉倡廉教育;市场经济知识、法律知识、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;国情、乡情和形式教育等。
二、定期交纳党费日制度
确定每月28日为全体党员定期交纳党费日。
每一位党员按月在“党费交纳日”主动向学校各党小组组长处交纳党费,各小组长再交给支部委员贝松国,最后由学校汇总交到取教育局党委。对无正当理由,超过6个月未交纳党费的,则按规定作出处理。
三、定期党性分析日制度
确定“七一”前夕和年终党员民主评议期间的一天为定期党性分析日。每年集中开展2次。
每个党员的党性分析要以党章为标准,以理想信念、学习精神、践行宗旨、工作态度、工作作风以及遵守法纪和道德修养等先进性的共性要求为主要内容,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权力观、地位观、利益观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根源。
东海中学党支部
2008年4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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